鴻海、台達電、廣達被列入 Vicor 337 調查,代表什麼?
USITC 10 月 9 日宣布決定對 Vicor 的 337-TA-1526 立案,鴻海、台達電、廣達入列。被列名只說明 Vicor 指控了誰;Vicor 2023 年的 1370 舊案顯示,結果要看專利、被控產品、授權與命令對象。
This article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: What does it mean that Hon Hai, Delta and Quanta are named in Vicor’s ITC case?
USITC(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)10 月 9 日宣布,委員會決定對 Vicor 提出的申訴立案,案號 337-TA-1526。被調查方名單上有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. Ltd.、Delta Electronics, Inc. 和 Quanta Computer Inc.。中央社的報導稱,鴻海、台達電、廣達入列。
看到這份名單,很自然會問:這些公司的產品進美國,是不是要被擋了?
目前只能答到這裡:名單說明 Vicor 指控了誰,還沒有說誰的進口會受限。要掂量名單能讀出多少,最近的參照是 Vicor 2023 年提出的 337-TA-1370。那一案已有委員會終判,而同一份名單上的實體,結果各不相同。
下面先看這次的名單,再用舊案拆開:從「被列名」到「進口被擋」,中間隔著哪幾道。本文資料截至 10 月 12 日。
這次的名單:誰被列名,被指控什麼
Vicor 是麻州 Andover 的公司,自述開發、設計、製造並銷售高效率、高密度的電源轉換器。它的申訴依據美國關稅法 337 條。這一條處理進口貿易中的不公平行為,專利侵權是其中一類。
Vicor 在 9 月 9 日提出 1526 的申訴,9 月 10 日補充。新聞稿說,申訴指控進口與銷售垂直供電系統(vertical power delivery systems)、其組件,以及含這些系統的運算系統,侵害所主張專利的部分請求項。Vicor 請求排除令(禁止特定產品進口)與禁止令(命令特定實體停止被認定為不公平的行為)。新聞稿也寫明,委員會立案時還沒有對案子的實質問題做任何決定。
新聞稿沒有寫專利號。中央社轉述鴻海的聲明,稱本次調查涉及美國專利 US 10903734。Google Patents 上,這件專利的受讓人是 Vicor,標題是 Delivering power to semiconductor loads。
名單逐行列出被調查方,本文一行算一條,因為 1484 的名單有一行寫了兩個名稱。1526 的名單共 20 條,所在地標為台灣的有 5 條。所在地依 USITC 所寫,不代表集團歸屬。完整名單在文末附表二。
10 月 11 日,中央社報導了三家公司的回應,措辭各不相同。
鴻海的聲明說,USITC 只決定啟動調查,尚未就 Vicor 的侵權主張作出任何實質認定。聲明列出四家同樣被列為被調查方的相關企業:Foxconn Industrial Internet Co., Ltd.、FII USA Inc.、Ingrasys Technology Inc.、Ingrasys Technology USA Inc.。鴻海說已組成專業團隊,釐清相關專利及產品範圍。中央社把鴻海經初步評估後的說法標成直接引語:「本次調查目前未對本公司及相關企業之生產營運、產品出貨及客戶合作造成重大影響」。聲明也說,後續結果仍存在不確定性。
台達電說,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,目前不便進一步評論,相關產品目前未受影響。廣達說,針對調查涉及的零組件,會要求相關供應商妥適處理,相關產品與營運均未受影響。兩家都經中央社轉述。
這三段都是公司自己的說法,不是 USITC 或第三方的認定。
舊案 1370:同一份名單,結果被切成好幾種
本文談 Vicor 的三件 337 案:2023 年的 1370、2026 年 1 月的 1484,以及這次的 1526。1370 是其中唯一已有委員會終判的。
Vicor 在 2023 年 7 月 12 日提出 1370 的申訴,新聞稿名單 13 條,台灣 6 條,主張三件專利。專利以美國專利號的末三碼簡稱:‘481(數位控制共振式電源轉換器)、‘761(封裝式模組電源轉換器)、‘950(串接匯流排轉換器的供電架構)。
被控產品是資料中心伺服器、AI 與雲端運算系統用的電源轉換模組。供電對象包括 AI 加速器、TPU、GPU 與 CPU。被控產品也涵蓋含這些模組的運算系統。
2024 年 9 月 27 日,ALJ(行政法官)作出最終初判(Final ID),認定違反。委員會 2025 年 2 月 13 日表決終判,結論也是認定違反 337 條。但這個結論,要拆成專利、命令、授權三層才讀得懂。
專利:三件專利,結果各不相同
USITC 的命令把三個實體合稱「Delta」:Delta Electronics, Inc.、Delta Electronics (Americas) Ltd. 與 2024 年追加為被調查方的 DET Logistics (USA) Corporation。下文沿用這個稱呼。括號內是請求項(claim)編號。
- ‘481(claim 1):Cyntec(新竹)被控模組侵權,Delta 被控模組不侵權。
- ‘761(claims 1-7):Delta 被控模組侵權。委員會推翻 Final ID 對 claims 1-3、7 的無效認定,措辭是 claims 1-7 未被證明無效。
- ‘950:委員會維持被控的 Delta 與 Cyntec 產品不侵權的認定。委員會也維持 Vicor 未證明國內產業產品實施任一請求項的認定。國內產業是 337 條的要件:專利侵權這一類違法,只在美國境內有相關產業存在或正在建立時適用。
命令:排除令管產品,禁止令管實體
排除令(LEO)禁止進口「侵權的」電源轉換模組和含這些模組的運算系統,限於被調查方或其關係企業製造、代為製造,或由其進口、代為進口、且「未獲授權」的。條文把範圍限定在侵害 ‘481 claim 1 與 ‘761 claims 1-7 的產品。
禁止令(CDO)則是命令特定實體停止被認定為不公平的行為。委員會只對 5 個實體發出:Delta Electronics (Americas) Ltd.、FII USA Inc.、Ingrasys Technology USA Inc.、Quanta Computer Inc.、Quanta Computer USA Inc.。
另有五個被調查方,委員會在意見書中寫明,依該案紀錄不發禁止令:Hon Hai、Foxconn Industrial Internet、Ingrasys Technology Inc.、Delta Electronics, Inc. 與 Cyntec。理由因實體而異。有的是沒有證據顯示它在美國營運,或在美國銷售、配銷被控產品。有的是行政法官的建議決定與 Vicor 都沒有引用證據,證明它與美國實體之間有經銷關係。
這不能讀成勝訴或免責,因為這五個實體仍是排除令所列的被調查方。DET Logistics 也不在禁止令名單上;公開版意見書有頁面沒有文字,本文讀不到委員會對這一點的說明。
授權:有的實體,進口不在排除令範圍內
委員會推翻 Final ID,改認定 FII USA Inc. 與 Ingrasys Technology Inc. 對 ‘761 有授權。依據是這兩個實體向 Vicor 採購時的採購單條款。授權只及於 ‘761,也只及於這兩個實體。
委員會的意見書接著說,兩者進口的模組與含其系統不在排除令範圍內。對 FII USA 的禁止令,則只在模組或系統實施 ‘481 claim 1 時才適用。這是委員會對該案受審產品的結論。它不能延伸成鴻海集團的所有產品都取得授權,也不能推到未來的產品。
Vicor 已就這項授權認定向聯邦巡迴法院上訴,案號 2025-1616。FII USA 與 Ingrasys Technology Inc. 是介入人。Vicor 2026 年 1 月 2 日提交的簡報寫道:「Foxconn’s license defense is the sole issue on appeal」。本文只讀到 Vicor 這一方的簡報,沒有對造簡報、口頭辯論和裁判,所以不知道上訴結果。
1484 與 1526:一個排了時程,一個才剛開始
Vicor 在 2026 年 1 月 12 日提出 1484 的申訴。委員會 2 月 11 日決定立案並發布新聞稿,2 月 17 日聯邦公報刊登。
1484 的被控產品是資料中心伺服器、AI 與雲端運算系統用的電源轉換器,主張的專利是 US 12,395,087(‘087)。名單 15 條,其中 MetaPWR 一行含兩個名稱,所在地標為台灣的有 5 條。
‘087 的標題是 Power distribution architecture with series-connected bus converter。1370 意見書寫的 ‘950 標題相同。‘087 的專利文件寫明,它是一連串連續申請(continuation)中的一件,這串申請最早的一件後來成為 ‘950。所以兩者屬同一專利家族。同一家族,不等於同一件專利,也不等於同一組請求項。
1484 的時程已經設定。ALJ 在 2026 年 3 月 3 日設定 19 個月的目標完成日:2027 年 9 月 20 日。委員會 3 月 24 日表決不複審。ALJ 就是否違反作出最終初判的期限,是 2027 年 5 月 20 日。這是排程,不是結果。
1526 的新聞稿沒有寫目標完成日,只說會在立案後 45 天內設定。9 月 14 日的聯邦公報刊登的是 USITC 收到申訴的通知,當時還沒有立案。1526 的立案通知不在本文取得的資料內,所以表決日、依規則算的立案日,以及 45 天從哪天起算,都寫不出來。
到 10 月 12 日,本文取得的資料中,兩案都還沒有實質認定。USITC 的文件載有的是申訴、列名與所請救濟,1484 另有時程。三份名單的增減,附表二逐行列出;USITC 的新聞稿只列名單,沒有寫各案增減實體的原因。
那 USITC 是不是衝著台灣廠商來?三案的申訴人都是 Vicor。立案本身是依程序走的一步:三案從申訴日到委員會下令日(1370、1484)或新聞稿日(1526),都相隔 30 天。19 CFR 210.10(a)(1) 要求委員會在申訴提出後 30 天內決定是否立案,有例外。210.10(c) 說決定不立案時申訴駁回。19 U.S.C. 1337 則寫,委員會對依宣誓申訴提出的違法主張「應」(shall)調查。兩條並存。這些文件不支持把三案寫成 USITC 針對台灣廠商的動作。
有兩件事,這些文件撐不起判斷:
- Vicor 為什麼提出 1484 與 1526。本文取得的資料中沒有 Vicor 的說明。
- 1370 對 ‘950 的無違反認定,會不會影響主張同一家族專利的 1484。USITC 的 1484 文件也沒有寫 Vicor 選 ‘087 的理由。
判讀:讀下一則消息前,先查這四格
1370 的終判裡,同一份名單上的實體落在不同位置:有人被發禁止令,有人被明寫不發,有人的進口因授權不在排除令範圍內。所以被列名只說明 Vicor 指控了誰。在 1484 與 1526 出現實質認定之前,名單本身讀不出命令會落在誰身上。
下次讀到 Vicor 與 337 的消息,可以對著這張表問四個問題:
| 要查的一格 | 1370 裡它怎麼切開結果 | 1484、1526 目前 |
|---|---|---|
| 專利與請求項 | ’481 claim 1 與 ‘761 claims 1-7 違反;‘950 無違反 | 1484 主張 ‘087;1526 的 USITC 文件未載專利號。兩案尚無認定 |
| 被控產品與實體 | ’481:Cyntec 被控模組侵權,Delta 被控模組不侵權 | 尚無認定 |
| 授權 | FII USA、Ingrasys Technology Inc. 對 ‘761 有授權,其進口不在排除令範圍內 | 尚無認定;USITC 的 1484、1526 文件也沒有把授權寫成理由 |
| 命令與對象 | 排除令管產品;禁止令只發給 5 個實體 | 申訴人請求排除令與禁止令,尚無命令 |
表裡的「尚無」,指本文取得的資料中沒有。
還有一個先決問題:這則消息出自哪一關。1370 裡,ALJ 的最終初判和委員會終判並不相同,委員會推翻了 ‘761 的無效認定與授權認定。法院的上訴裁判又是另一關。
另外,所在地標為台灣的條數,不能拿來量台灣集團的曝險。所在地依 USITC 所寫,而鴻海在聲明中列出的相關企業,依 USITC 名單所寫的所在地,涵蓋中國、美國和台灣。
所以,當下一則消息說「某公司被列名」,該先問的是:哪件專利、哪個產品、有沒有授權、命令發給誰。
常見問題
337 調查立案,是不是代表侵權成立?
不是。三案的立案新聞稿都寫明,委員會立案時還沒有對案子的實質問題做任何決定。
提出申訴的是誰?USITC 能不能不立案?
三案的申訴人都是 Vicor。法條 19 U.S.C. 1337 寫,委員會對依宣誓申訴提出的違法主張「應」調查;規則 19 CFR 210.10 寫,委員會在申訴提出後 30 天內決定是否立案(有例外),決定不立案時申訴駁回。兩條並存。
2023 年那一案怎麼判?
USITC 委員會 2025 年 2 月 13 日終判表決:‘481 與 ‘761 認定違反,‘950 無違反;禁止令只發給 5 個實體。Vicor 已就授權認定向聯邦巡迴法院上訴,本文取得的資料中沒有上訴結果。
1484 與 1526 什麼時候會有結果?
1484 的目標完成日是 2027 年 9 月 20 日,ALJ 就是否違反作出最終初判的期限是 2027 年 5 月 20 日。1526 的新聞稿沒有寫目標日,只說會在立案後 45 天內設定。這些是排程,不是結果。
附表
附表一:三案對照
列名條數與所在地,依各案新聞稿名單逐行計算;所在地以 USITC 所寫為準,不代表集團歸屬。
| 項目 | 337-TA-1370 | 337-TA-1484 | 337-TA-1526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申訴人 | Vicor | Vicor | Vicor |
| 申訴日 | 2023-07-12 | 2026-01-12 | 2026-09-09(9 月 10 日補充) |
| 立案 | 委員會 8 月 11 日下令;新聞稿 8 月 14 日;公報 8 月 17 日刊登 | 委員會 2 月 11 日下令與新聞稿;公報 2 月 17 日刊登 | 10 月 9 日新聞稿宣布委員會決定立案;表決日與公報刊登日資料未載 |
| 調查名稱(原文) | Certain Power Converter Modules and Computing Systems Containing the Same | Certain Power Converters, Circuit Board Assemblies, and Computing Systems Containing the Same | Certain Vertical Power Delivery Systems, Components Thereof, and Computing Systems Containing the Same |
| 主張專利 | ’481、‘761、‘950 | ’087(US 12,395,087) | USITC 文件未載專利號;中央社報導鴻海聲明稱 US 10903734 |
| 新聞稿列名條數 | 13 | 15(MetaPWR 一行含兩個名稱) | 20 |
| 其中所在地標為台灣 | 6 | 5 | 5 |
| 委員會的實質認定(「尚無」=本文取得的資料中沒有) | ‘481:Cyntec 被控模組侵權、Delta 被控模組不侵權;‘761:Delta 被控模組侵權;‘950:無違反 | 尚無 | 尚無 |
| 救濟 | 排除令(限被調查方或其關係企業製造、代為製造,或由其進口、代為進口、未獲授權的侵權模組與系統);禁止令發給 5 個實體 | 申訴人請求排除令與禁止令 | 申訴人請求排除令與禁止令 |
| 時程 | USITC 委員會 2025 年 2 月 13 日終判表決;Vicor 2025 年 4 月提出上訴(案號 2025-1616);上訴結果資料未載 | 目標完成日 2027-09-20;最終初判期限 2027-05-20 | 新聞稿未載目標日(說明:立案後 45 天內設定) |
附表二:三案立案時的被調查方名單
依各案立案時的新聞稿名單;所在地依 USITC 所寫;實體名稱依新聞稿,括號別名(d/b/a、a/k/a)從略(MetaPWR 一列因新聞稿同行寫兩個名稱而保留);1370 於 2024 年初有三個實體因 Vicor 撤回申訴而終止、另追加 DET Logistics。
| 實體(新聞稿寫法) | 所在地(USITC 所寫) | 337-TA-1370 | 337-TA-1484 | 337-TA-1526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Delta Electronics, Inc. | 台灣 | 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Delta Electronics (Americas) Ltd. | 美國(加州) | 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DET Logistics (USA) Corporation | 美國(加州) | 未列名(2024 年追加為被調查方) | 列名 | 列名 |
| Quanta Computer Inc. | 台灣 | 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Quanta Cloud Technology Inc. | 台灣 | 列名(2024 年因撤回申訴終止) | 列名 | 列名 |
| Quanta Cloud Technology USA LLC | 美國(加州) | 列名(2024 年因撤回申訴終止) | 列名 | 列名 |
| Quanta Computer USA Inc. | 美國(加州) | 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. Ltd.(鴻海) | 台灣 | 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Foxconn Industrial Internet Co. Ltd. | 中國 | 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FII USA Inc. | 美國(威斯康辛州) | 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Ingrasys Technology Inc. | 台灣 | 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Ingrasys Technology USA Inc. | 美國(加州) | 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Cyntec Co., Ltd. | 台灣 | 列名 | 未列名 | 未列名 |
| Delta Electronics (USA), Inc. | 美國(德州) | 列名(2024 年因撤回申訴終止) | 未列名 | 未列名 |
| Wistron Corporation | 台灣 | 未列名 | 列名 | 未列名 |
| Wiwynn Corporation | 台灣 | 未列名 | 列名 | 未列名 |
| Luxshare Precision Industry Co., Ltd. | 中國 | 未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Dongguan Luxshare Technology Co., Ltd. | 中國 | 未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Shanghai Peiyuan Electronics Co., Ltd. d/b/a MetaPWR Electronics Co., Ltd. 與 Shanghai MetaPWR Electronics Co., Ltd.(新聞稿同一行) | 中國 | 未列名 | 列名 | 未列名 |
| Monolithic Power Systems, Inc. | 美國(華盛頓州) | 未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Chengdu Monolithic Power Systems Co., Ltd. | 中國 | 未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MPS International (Shanghai) Ltd. | 中國 | 未列名 | 列名 | 列名 |
|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 | 德國 | 未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Flex Ltd. | 美國(德州) | 未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| Celestica Inc. | 加拿大 | 未列名 | 未列名 | 列名 |
範圍與版本
本文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。
- 1526 的內容來自 USITC 10 月 9 日的新聞稿、9 月 14 日聯邦公報上的收到申訴通知、中央社 10 月 11 日的報導,以及 Google Patents 的 US 10903734 頁面;1526 的聯邦公報立案通知不在內。
- 1484 的目標日通知是 PDF,文字無法機器抽取,由本站人工看螢幕截圖轉錄。
- 1370 的委員會意見書公開版取自第三方網站 fedcircuitblog.com 的轉載;意見書簽發日是 2025 年 2 月 26 日,晚於終判通知的 2025 年 2 月 13 日。公開版有部分頁面沒有文字,本文讀不到委員會對 DET Logistics 不在禁止令名單上的說明(可能在這些頁面上);公開版也有塗黑。1370 排除令與禁止令的本文,取自 Vicor 上訴簡報附錄轉載的 USITC 命令。
- 聯邦巡迴法院 25-1616:本文只讀到 Vicor 2026 年 1 月 2 日提交的上訴人簡報;對造簡報、口頭辯論和裁判不在本文取得的資料內。
- 本文沒有讀 EDIS 卷宗:申訴書全文、被控產品逐項、1526 主張的請求項,以及 1484 與 1526 的申訴理由都不在內;1484 主張的請求項編號見立案通知,請求項內容不在內。Vicor 的 10-K、10-Q 與 8-K 只用關鍵字檢查,沒有通讀。
- 立案日的寫法:19 CFR 210.10(b)(1) 以聯邦公報刊登為立案,USITC 後續文件也用刊登日;本文寫「決定立案」指委員會下令日,並列出公報刊登日。
- 會改變本文的新資料:聯邦巡迴法院的裁判(會改變授權認定的狀態)、1526 的聯邦公報立案通知(會補上表決日與立案日),以及 1484、1526 任何一次 ALJ 或委員會的實質認定。
來源
- USITC 新聞稿 26-145(337-TA-1526),2026-10-09
- USITC 新聞稿(337-TA-1484),2026-02-11
- USITC 新聞稿(337-TA-1370),2023-08-14
- 聯邦公報:337-TA-1370 立案通知(Institution of Investigation),2023-08-17
- 聯邦公報:337-TA-1370 終判通知(Notice of the Commission’s Final Determination Finding a Violation of Section 337),2025-02-20
- 聯邦公報:337-TA-1484 立案通知(Notice of Institution of Investigation),2026-02-17
- 聯邦公報:337-TA-1526 收訊通知(Notice of Receipt of Complaint),2026-09-14
- USITC:337-TA-1484 目標日通知(Notice of a Commission Determination Not to Review an Initial Determination Setting a 19-Month Target Date,PDF,本站人工轉錄),2026-03-24
- USITC 337-TA-1370 委員會意見書公開版(經 fedcircuitblog.com 轉載),簽發日 2025-02-26
- Vicor 聯邦巡迴法院簡報:Corrected Non-Confidential Brief for Appellant(No. 25-1616),2026-01-02
- 中央社:〈美國啟動337調查鴻海台達電廣達入列 業者:依程序積極應對〉,2026-10-11
- 19 U.S.C. 1337;19 CFR 210.10
- Google Patents:US 10903734、US 12,395,0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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