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 熱穹 第60章

若晴的選擇

2026.08.04 · 作者 dvdmaru · 約 11 分鐘 · 4,002 字

他們在聚落,住了下來。

一開始說好是養傷。可是傷一天一天養著,日子也就一天一天過下去了。

清和的腿,消了腫,能走得比較穩了。偉傑那條手臂,吊著的繃帶換了幾次,肩膀那塊不再紅腫,可是離能用,還早。黃姐捎來口信,說那隻手最少要再養三四個禮拜,急不得,一急,前功盡棄。

於是他們就在聚落裡,過起了一種他們快忘記的、有節奏的日子。

天亮,聚落的人下田。浩宇跟著去。他那雙年輕的手,正是聚落缺的。他學著拔草,學著澆水,學著把收成的高麗菜一顆一顆搬上推車。第一天他笨手笨腳,到第三天,老范已經會指著一畦菜,叫他自己看著辦了。

浩宇做得很起勁。

若晴注意到,浩宇笑的次數,多了。這個一路上繃著、警覺著、把自己縮得小小的孩子,在田裡幹活的時候,整個人是舒展開的。他會跟聚落裡的人開玩笑。他會蹲在雞舍邊,看那些雞,看很久。傍晚收工,他身上沾著泥,可是那張臉,是亮的。

清和也有他的位置。他腿腳不便,下不了田,可是聚落裡有幾個小孩。清和就坐在廣場的樹下,教那幾個小孩認字、算數。他從前是老師。離開講台這麼多年,這幾個山上的孩子,又把他變回了老師。孩子們圍著他,他講題的時候,聲音都比平常亮。

偉傑一隻手不能動,閒不住,就用那隻好手,幫聚落修東西。漏水的管子,鬆掉的門板,卡住的推車輪子。他修東西的時候話不多,可是修得又快又好。老范看在眼裡,沒說什麼,可是對他越來越客氣。

晚上,聚落的人有時會聚在廣場上。有人有一把舊吉他,弦少了一根,可是還能彈,彈幾首誰都會哼的老歌。白天收的菜,分一分。小孩在大人腳邊跑來跑去。

那幾個晚上,清和坐在一邊聽,腳邊圍著白天跟他認字的小孩。偉傑靠著牆,那隻好手裡捧著一碗熱水,看著火。浩宇混在聚落的年輕人裡,聽他們講話,偶爾跟著笑兩聲。

那是一種太平日子的樣子。一種他們三個月來,不敢想、也不敢要的樣子。

若晴坐在他們三個附近,看著這一幕。她心裡很暖,也很慌。暖,是因為這三個人,終於有了一個可以鬆口氣的地方。慌,是因為她隱隱知道,這個能讓他們鬆口氣的地方,留不住她。她遲早,要把他們從這裡,再拉走一次。

只有若晴,在這個聚落裡,好像沒有一個非她不可的位置。

她能做的事,聚落裡都有人做得比她好。種田她不會。修東西她不會。她會的,是看天,是算路,是判斷一個地方安不安全,是把一群人從一個地方,帶到另一個地方。

這些本事,在一個已經安定下來、不必再走的地方,用不太上。

老范沒有再提「留下來」的事。他是那種把話講一次、剩下讓你自己想的人。可是若晴看得出來,他在等他們的答覆。聚落裡的人,也隱隱把他們當成了快要留下來的一份子。有人開始教浩宇更細的農活,像是在帶一個將來要長住的人。有個婦人問若晴會不會縫補,說缺人手做這些。

這些,都是善意。可是每一份善意,都讓若晴更難開口說「我們要走」。這個地方,正一點一點,把他們收進去。再過些日子,那條離開的線,就會越來越難跨出去。

她知道,這個決定,不能再拖了。


日子越過越順,若晴心裡那塊地方,反而越來越不安穩。

她看著清和的腿好起來,看著偉傑的氣色回來,看著浩宇一天比一天像這裡的人,她應該高興。她也真的高興。

可是有一個聲音,在她心裡,越來越大。

花蓮。

她往東走,走了三個月,爬過一座山,就是為了去花蓮。花蓮有她的家。她的爸媽,她弟弟,都在花蓮。

她弟弟比她小六歲。熱穹剛起來、通訊還沒全斷的時候,她最後一次跟他通上話。那時候她在台北,他在花蓮。電話裡訊號很差,斷斷續續。他說花蓮那邊還好,叫她想辦法過去,他在那邊等她。

然後線就斷了。再也沒接上。

她記得她弟弟的聲音。電話那頭訊號爛成那樣,他還想讓她放心。他說,姐,你別急,慢慢來,注意安全。

明明是他一個人在花蓮,前途未卜,他還反過來,叫她別急。從小就是這樣。他是那種,嘴上永遠說「我沒事」、把擔心都自己藏起來的人。小時候跌破了膝蓋,也是憋著不哭,怕媽媽罵。

就是因為他是這種人,她才更放不下。一個慣於說「我沒事」的人,最讓人不敢相信他真的沒事。

那是三個月前的事。三個月,她不知道花蓮現在是什麼樣子。不知道她弟弟,還在不在那裡。不知道他,還在不在。

她甚至不敢去想最後那一種可能。

她只知道一件事。她答應過要過去。她弟弟在那邊等她。她不能停在離花蓮只剩一座山、剩幾天路的這個地方,過起安穩的日子,把那個在花蓮等她的人,忘了。

可是。

她回頭看這三個人。一個剛從死裡爬回來、腿還沒全好的老人。一個手廢了大半、要再養一個多月的男人。一個好不容易,找到一個願意要他的地方的孩子。

她憑什麼,為了她自己的弟弟,把這三個人,再一次拖上路。

這三個人,跟她非親非故。是熱穹把他們湊到一起的。他們陪她走到這裡,已經是天大的情分。到了這個有吃有住、能養傷、能過冬的地方,他們有一萬個理由,留下來。

她的弟弟,是她的弟弟。不是他們的。

她沒有資格,拿自己的牽掛,去換他們三條剛剛安穩下來的命。

有一個傍晚,她差一點,就被自己說服了。

那天傍晚特別好。天邊的雲是粉色的,田裡的菜在風裡輕輕擺。清和教完小孩,正慢慢往回走。偉傑修好了聚落那台老舊的抽水機,水嘩地一聲出來,幾個人在旁邊拍手。浩宇笑得很大聲。

若晴看著那一幕,心裡有個聲音說,留下來吧。留下來,這三個人就能一直這樣。何必再去冒那個險,去一個也許只剩斷垣殘壁、也許連弟弟都已經不在的花蓮,把這得來不易的安穩,再賭掉一次。

那個聲音很溫柔,也很有道理。

她差一點,就聽了。


她想了兩個晚上。

第三天傍晚,她把三個人叫到他們住的那間農舍。

她決定,把話講開。

「我有件事,要跟你們說。」若晴說。

三個人看著她。

「我要去花蓮。」若晴說。「我家在那邊。我弟弟,三個月前,在花蓮。我答應過他,要過去找他。」

這是她第一次,把這件事,完整地講給他們聽。一路上,她很少講自己的事。她總覺得,大家都在逃命,她自己的牽掛,不該拿出來,變成別人的負擔。

把這件事說出口,對若晴來說,不容易。她習慣把自己的事,鎖在心裡最裡面。一路上她替大家看天、算路、扛決定,可是她自己的軟肋,她從來不給人看。

可是現在,到了這裡,她不能再瞞著走了。

「翻過這座山,下去,就是花蓮了。」若晴說。「再幾天,就到了。我一定要去。」

她頓了一下。

接下來這句話,她在心裡,練了兩個晚上。

「可是你們不一樣。」若晴說。「清和叔的腿還沒好。偉傑的手要再養一個多月。浩宇在這裡,過得很好。這個聚落很好,有吃有住有人照顧,冬天也撐得過。」

她深吸一口氣。

「你們留下來。」若晴說。「我自己去。等我找到我弟弟,安頓好了,我再回來找你們。」

屋子裡,靜了一下。


第一個出聲的,是偉傑。

「你自己去。」偉傑說。他不是在問。他是在重複她的話,像在掂這句話有多荒謬。「你一個人,翻下山,去一個你三個月沒消息、不知道變成什麼樣子的地方。」

「我可以。」若晴說。

「你看天看得準。」偉傑說。「可是路上不是只有天。你一個人,遇到事,誰幫你看後面。」他抬了抬那隻吊著的手,「我這隻手是還不能用。可是我另一隻手還在。我兩條腿還在。我不是為了讓你一個人走,才把這條命撐到現在的。」

他停了一下。

「而且,你想想,」偉傑說,「我們四個,是怎麼活到現在的。雪隧,難民營,過三千那座山。哪一關,是一個人能過的?都是湊在一起,才過得了。你看天,我探路,浩宇眼睛尖、力氣大,清和叔關鍵的時候,幫我們把腦子轉清楚。少一個,我們都不是現在這四個了。」

他看著若晴。

「你現在要拆夥。」偉傑說。「我不同意。這不是講義氣。是這樣不划算。我們四個合在一起,活下去的機會最大。這是我算出來的。」

若晴差點笑出來。偉傑這個人,連挽留人,都要用「划不划算」來講。可是她聽得懂。偉傑是用他自己的方式,在說一件很重的事。

清和接著開口。他的聲音慢,可是很穩。

「若晴。」清和說。「在霧社上面那一段,是你不肯把我留下。你揹我的包,伸手把我拉起來。你跟我說,我們一起走。」

他看著她。

「現在換你要一個人走,叫我們留下。」清和說。「這個帳,算不過去。當初你不准我一個人被留下,現在我也不准你一個人走。一樣的道理。」

他停了一下,聲音輕了些,又補了一句。

「再說,我這條命,本來在霧社上面就該交代了。是你們幾個,一路把我抬上來,又一路把我撐下去。這條撿回來的命,要用在哪裡,我自己作主。」清和說。「我作的主就是,你去哪裡,我這條老命,跟到哪裡。」

他笑了一下。

「反正,我那個家,在西邊那層蓋子底下,回不去了。」清和說。「你們幾個,就是我現在的家。家要往哪走,我自然跟著走。」

若晴的眼眶,熱了。

她看向浩宇。

浩宇是最難的一個。她知道。這個孩子,在這個聚落裡,找到了他這輩子很少有過的東西。一個要他的地方。一個他幹活、有人會說好、有人會跟他開玩笑、晚上能睡得安穩的地方。她最捨不得的,就是把浩宇,從這個地方拔走。

說真的,比起偉傑和清和,浩宇是她最希望能留下的那一個。她真心希望,這個從小沒有家的孩子,能在這裡,有一個家。哪怕那個家裡面,不包括他們幾個。

「浩宇。」若晴輕聲說。「你⋯⋯可以留下來。這裡真的很適合你。沒有人會怪你。」

浩宇低著頭,沒馬上說話。

過了一會兒,他開口了。

「我想過。」浩宇說。「這幾天,我真的想過,要不要留下來。」

他抬起頭。

「這裡很好。有田種,有飯吃,有人理我。我長這麼大,沒待過這麼好的地方。」浩宇說。「我差一點,就想留下來了。」

他看著若晴,又看了看清和,看了看偉傑。

「可是我昨天晚上想清楚了。」浩宇說。「我從小在育幼院。我這輩子,最怕的就是被丟下。可是我發現,這一路,你們沒有一個人丟下我。雪隧那次沒有。難民營那次沒有。山上最冷那幾天,你們抬著清和叔,也沒人說要丟下我。」

他的聲音有點抖。

「這個聚落要的是人手。」浩宇說。「你們要的,是我。」

他把這句話講完,自己也愣了一下,像是這個道理,他講出來才完全明白。

「我不留。」浩宇說。「一個會要我的『地方』,跟一群會要我的『人』,我選人。我跟你們走。」

浩宇講完,臉有點紅。他不太習慣,一口氣講這麼多自己心裡的話。

可是若晴知道,浩宇剛剛說的,是他這一路上,慢慢長出來的東西。那個在育幼院門口被留下、一輩子怕被丟下的孩子,今天,自己選擇了一群人,而不是一個安穩的地方。他不再是那個只能蹲在原地、等別人決定要不要他的孩子了。他學會了,自己伸手,去要他想要的東西。


若晴坐在那裡,三個人看著她。

她原本練了兩個晚上的那套說辭,要他們為自己著想、要他們留下、要他們不必為她的弟弟冒險,這套說辭,這時候,一句都用不上了。

他們把她的選擇,變成了他們的選擇。她要去花蓮找她的弟弟,這件本來是她一個人的事,他們三個,二話不說,就接了過去,變成了「我們」的事。

她想起在霧社上面,她伸手把清和拉起來,說「我們一起走」。

那時候是她對他們說的。

現在,是他們對她說。

輪到她,被人一個一個,伸手拉住了。

她做了三個月的那個角色,那個看天、算路、扛所有人安危、永遠在拉別人一把的人,這一刻,第一次,被別人拉住。她一直以為,她是這支隊伍裡,那個負責「不放棄別人」的人。她從來沒想過,原來這支隊伍裡,也沒有一個人,打算放棄她。

若晴擦了擦眼睛。她站起來。她走到牆角,那三個多月不離身、前幾天才剛放下的背包,還靠在那裡。

她彎下腰,把自己的背包,揹了起來。揹上的那一刻,肩膀那兩道磨出來的溝,又被壓上了重量。可是這一次,那個重量,她揹得心甘情願。

那個背包,前幾天她放到牆角的時候,心裡是想著,也許就不再揹了。也許就在這裡,停下來。

才幾天,她又把它揹了回來。

她這時候才懂,這個背包,這三個月,早就不只是一個裝東西的袋子。它是「還在路上」的意思。揹著它,就表示,還沒到家,還要往前走。

她還沒到家。她弟弟,還在前面,等著她。

她轉過身,看著這三個人。

「那,」若晴說,「等偉傑的手能上路,我們就走。」

她頓了一下,把那句在心裡轉了三天的話,說了出來。

「這裡很好。」若晴說。「可是這裡不是終點。我弟弟在花蓮等我。我們必須繼續。」